对区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6418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7-18 11:42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0 【字体:大中小】 分享到:
办理结果:A
陈道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农村村干部养老待遇”的提案我局已收悉,经与浉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关于提高农村村干部养老待遇的高度关注,您的建议为我们今后的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一、关于完善村干部养老保险制度的情况
我区将严格执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多缴多得激励机制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意见》(豫人社〔2018〕8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省委 省政府建立多层次社会保险体系要求。下一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密切跟踪国家、省、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变化,做好全区事业单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二、关于建立动态待遇调整机制的情况
根据2020年浉河区委组织部、浉河区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浉组通〔2020〕21号)的文件精神,确保村“两委”干部报酬稳步提高。村“两委”干部报酬采取基本报酬加业绩考核奖励报酬方式发放,原则上随全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同步提高。根据我区实际,村干部业绩考核奖励报酬分三个等次,一、二、三等次每年绩效报酬分别为2000元、1000元、500元,一、二、三等次的村干部人数分别占本乡镇村干部总数的30%、60%、10%。支持村“两委”干部选择较高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对选择每年500元及以上档次标准缴费的,按照个人缴费额的50%、最高不超过500元的额度给予补助。
三、探索“荣誉激励+职业发展”双轨机制
近年来,省委组织部门为充分调动广大基层干部的积极性并结合基层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实际情况,先后组织了面向村(社区)优秀党组织书记中选招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6年以来,共有14名公务员和34名事业人员录(聘)用到我区乡镇、办事处,为我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为我区的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下一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及时向区委组织部门和上级组织人事部门进行反馈,争取更多的优秀村干部充实到我区乡镇、办事处。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区关于提高农村村干部养老待遇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和指导。
联系单位及电话:浉河区民政局 6359942
联系人:李珊
信阳市浉河区民政局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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