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浉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18 10:27 信息来源:区司法局 阅读次数:0 【字体: 分享到:

各乡、镇、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2025年3月,区政府办公室公布了《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根据《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10号)、《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信政〔2023〕11号)、《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浉河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六个文件的通知》(浉政办〔2023〕34号)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对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部分调整,将区农业农村局承办的“浉河区限药控肥措施”决策事项调出目录,将区教育体育局的“浉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部分学区调整”纳入本年度决策事项目录。现将调整后的《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docx


  浉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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