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6413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8-20 16:15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0 【字体:大中小】 分享到:
办理结果:A
罗万象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基层普法宣传 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农民工群体在各个建设领域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如何保障他们在务工过程中的合法权益也愈发重要。浉河区司法局为了更好地加强农民工的法治意识,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工作要求,每年制定《浉河区守法普法工作要点》,将“农民工普法”列为普法重点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 谁主管谁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在重要节点强化农民工宣传活动,为农民工营造良好的社会和法治环境凝聚共识、汇聚力量,协同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您的提案对维护农民工权益进行了客观的分析,提出的问题透彻,对于加强推进我区农民工普法工作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您提出的几点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我们在工作部署和落实中将认真加以采纳:
一是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渠道。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的优势,多渠道开展法治宣传工作。积极运营微信群、公众号等,定期发布精心制作的法治宣传内容,内容涵盖了与农民工权益息息相关的各类法律法规解读。通过案例解读的方式,将晦涩难懂的法律条文转化为生动具体的现实案例,让农民工能够直观地了解法律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创作有关农民工切身利益的普法作品,使其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学习法律知识。抓住春节前欠薪高发期以及农闲时段等关键节点,集中开展大规模的法治宣传活动。在活动期间,广泛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公共法律服务手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各类实用的宣传资料,确保农民工手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邀请专职律师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向企业负责人及农民工群体进行普法。
二是强化人民调解法治宣传,调动多方力量参与。完善“一站式”解纷中心建设、优化专职人民调解结构,聘请在本辖区有一定威望、群众基础较好的老党员、退休法官、退休村(居)干部等作为专职人民调解员,吸纳符合条件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担任特邀调解员,提升调解员队伍专业性、多元性,努力提高人民调解员新形势下服务农民工的工作水平,提升履职尽责本领。发挥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独特功能,将调解纠纷与法治宣传相结合。利用民法典宣传月、村(居)法律顾问集中服务日、12﹒4宪法宣传日等活动,积极向农民工群体宣传人民调解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加强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机制宣传力度,为农民工开展人民调解咨询和法律咨询服务,让更多农民工了解诉调对接机制,有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是加强基层力量,配备专业人员。与15家律所签订《律师到所实践锻炼协议》,推选出19名律师,在全区17个乡(镇、办事处)司法所开展实践锻炼,实现乡(镇、办事处)全覆盖,一所一律师。确定用人机制,落实日志和台账工作制度,以司法所所长助理定位律师身份,为当地政府及群众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浉河区司法局积极与当地党委、政府及编制部门沟通协调,根据司法所工作实际需求和发展规划,合理测算所需编制数量,争取增加政法专项编制。同时也积极探索跨部门编制调剂机制,在不突破总量的前提下,建议将其他部门闲置或可优化的编制资源,适当向司法所倾斜。另外将严格规范司法所长的选拔任用机制,明确任职条件,优先从具有政法专项编制的人员中选任司法所长,确保司法所长政治素质高、法律专业能力强。
四是优化法律援助举措,为农民工排忧解难。围绕“浉河法援”主品牌打造“法暖农民工”子品牌。对农民工开通绿色通道。开辟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农民工讨薪案件实行四个当日(当日申请,当日受理,当日审批,当日指派)服务,最大限度缩短办案周期;对外地农民工群体申请法援落实容缺受理机制,实行“先援助后补手续”;建立劳动纠纷法律援助案件集体研讨制度,提升维权效能;严格落实“案前提示、案中跟踪、案后回访”的监督管理模式,全流程监管。上线“公共法律服务掌上平台”,围绕农民工群体,平台集智能法律咨询、公法服务办理、法律法规查询、法律文书下载、法务地图导航、企业法治体检、普法课堂等多种功能,通过“指尖服务”实现农民工需求“一键直达”,平台还提供法律费用计算功能,农民工可以自行计算工伤事故的赔偿数额,而且可根据诉求金额计算诉讼等费用。更好地维护了农民工权益。
最后衷心感谢委员对农民工权益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
信阳市浉河区司法局
2025年6月1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信阳市浉河区司法局 0376-6653601
联系人:高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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