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李绍银)
发布时间:2025-09-12 10:15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0 【字体:大中小】 分享到:
李绍银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告:该宗地坐落于信阳市浉河区胜利路132号,依据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豫1502执恢23号之二】,需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该宗地已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信房权证浉河区字第0236338号、022840号、008845号)。土地权属性质为国有,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用途为住宅,土地面积为49.17平方米。宗地东至李绍清,南至信阳市浉河区民权街道礼节社区居民委员会,西至信阳市浉河区民权街道礼节社区居民委员会,北至信阳市浉河区民权街道礼节社区居民委员会。
如对此不动产登记有异议者,应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异议的书面材料,并附有关证件提交至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浉河分局,据以复核,公告期满无异议的,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
联系地址:信阳市浉河区五星街39号
联系人:调查监测股(211室)
联系电话:0376-6688011
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浉河分局
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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