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式联运】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5-10-23 14:40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0 【字体:大中小】 分享到:
根据多式联运“需两种及以上运输方式衔接、统一货物单元及全程责任主体”的定义,结合浉河区交通发展实际,当前辖区内暂未开展多式联运业务。
我区交通运输以公路运输为核心,辅以短途水路运输,暂无铁路、水运、航空等运输方式有机衔接的联运条件,未形成符合标准的多式联运组织形式。因此,浉河区综合交通运输政务公开中无多式联运相关信息,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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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0-23 14:40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0 【字体:大中小】 分享到:
根据多式联运“需两种及以上运输方式衔接、统一货物单元及全程责任主体”的定义,结合浉河区交通发展实际,当前辖区内暂未开展多式联运业务。
我区交通运输以公路运输为核心,辅以短途水路运输,暂无铁路、水运、航空等运输方式有机衔接的联运条件,未形成符合标准的多式联运组织形式。因此,浉河区综合交通运输政务公开中无多式联运相关信息,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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