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逾期180天未投入车辆的道路运输业户的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11 09:04 信息来源:信阳市浉河区交通运输局 阅读次数:0 【字体:大中小】 分享到:
为切实强化道路运输经营和运输车辆管理,消除安全隐患问题,确保道路货物运输安全,决定对逾期180天未投入车辆的道路货运业户进行清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第六款、《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四条、《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第三章第一节第三条第(五)项之规定:车辆投入时限不得超过自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之日起180天,超过承诺期限未投入车辆的,许可证件自动失效,道路运输机构应当注销其相应的道路运输许可,收回《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自本公告发布7日内,请相关企业到浉河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的K01(综合交通窗口)办理相关业务,对于公示期满后仍未办理相关业务将依法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附件:逾期180天未投入车辆的道路货运业户表
信阳市浉河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11月11日
(联系人:陶有明,联系方式:0376-3215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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