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生态环境局直属一分局“会前学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发布时间:2025-11-21 15:27 信息来源:信阳市生态环境局直属一分局 阅读次数:0 【字体:大中小】 分享到:
为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2025年11月21日,信阳市生态环境局直属一分局在全体会议的“会前学法”环节,组织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并围绕法律概况、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了解读。
集中学习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是环境保护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其颁布实施有利于促进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有利于解决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切实改善环境质量,对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学习现场,相关业务骨干重点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发展历程与核心框架,详细阐述了“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基本原则,对监督管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法律责任等关键章节内容进行了逐条梳理,并结合信阳本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通过典型案例分析的方式,直观讲解了条款适用场景、开展流程及法律后果,让全体干部职工深刻领会到法律的刚性约束与实践要求。
会议强调,全体干部职工要深刻认识此次学法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作为守护辖区生态环境的“主力军”,必须牢固树立法治理念,精准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立法精神和实践要求,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将法律条款精准运用到污染防治、企业监管、信访处置等各项实务工作中,同时,要切实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在日常工作中主动向企业、群众普及环保法律知识,引导全社会形成共同守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真正做到学深悟透、学以致用。
下一步,信阳市生态环境局直属一分局将持续深化“会前学法”制度,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学习培训,不断提升环保队伍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同时,立足区域生态环境特点,聚焦大气、水、土壤等重点领域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法律规定,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以法治力量护航辖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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