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浉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8期)
发布时间:2025-12-16 10:41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0 【字体:大中小】 分享到:
(2025年第8期)
近期,信阳市浉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乳制品、糕点、罐头、食糖、水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13大类食品371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68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信阳市浉河区鲜未来商业零售超市外购的1批次大姜,噻虫胺检出值为0.35mg/kg,标准规定限量值为≤0.2mg/kg;噻虫嗪检出值为0.44mg/kg,标准规定限量值为≤0.3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国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信阳市浉河区东关隗记蔬菜店外购的1批次辣椒,噻虫胺检出值为0.089mg/kg,标准规定限量值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国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信阳市浉河区辰辰硬面馍店加工自制的1批次红枣馒头,糖精钠(以糖精计)检出值为0.0558g/kg,标准规定限量值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河南国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处置措施
信阳市浉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其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2025年12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