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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 关于信阳市2026年度第三批村镇农用地转用 的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03 10:38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0 【字体: 分享到:

  公告〔2026〕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经研究,现就拟转用土地发布预公告如下:

  拟转用土地位于信阳市浉河区吴家店镇尹台村、擒龙山村范围内,约4.9407公顷,涉及吴家店镇尹台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0.4174公顷、擒龙山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4.5233公顷。具体范围以土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拟转用土地用于实施商业用地建设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转用土地情形。

  (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浉河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吴家店镇人民政府,对拟转用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开展调查,调查结果应当由拟转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确认,拟转用土地涉及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予以配合。

  (二)开展转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浉河区人民政府将同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转用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公告时间:2026年1月4日至2026年1月15日。

  特此公告。

  附件:信阳市2026年度第三批村镇农用地转用勘测定界图.pdf

  2026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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