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夏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大 中 小】 来源: 时间:2016/12/6 10:23:21 浏览 8822 人次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
关于夏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浉政任〔2016〕1号
各乡、镇、办事处,金牛物流产业集聚区,区政府各部门:
区政府研究决定:
夏辉同志任信阳市浉河区畜牧局局长,免去其信阳市浉河区老城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吴锋同志信阳市浉河区畜牧局局长职务;
李菲漓同志任信阳市浉河区老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公冶滨同志任信阳市浉河区职业教育办公室主任;
黄鸿甲同志任信阳市浉河区金牛物流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俊同志任信阳市浉河区金牛物流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
2016年4月27日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8日印发
上一篇:关于穆海港同志任职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余红玲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