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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共享电动车停放点问题 | ||
提问人 | 刘芳 | 提问时间 | 2020/9/7 21:44:38 |
类别 | 书记信箱 | 回复时间 | 2020/9/28 8:54:39 |
状态 | 已办结 | ||
问题内容 |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信阳市师河区师河住宅小区的一位居民,近期小区门口的共享电动车停放点被取消,给广大居民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大家要步行几百米骑行、停放电动车。而前方的东方水岸小区门口却有停放点,我们小区为什么没有呢?居民们怨声载道。创建文明城市是为了提高人民的文明素养,规范不文明行为,而不是以堵、撤为举措,以影响居民生活为代价。敬请领导给予关注、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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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刘女士您好!来信收悉! 关于您所反映的共享电动车停放点的问题,共享电动车停放点设置属于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负责统一规划,不属于我区管辖范围之内,建议您向市城市管理局反映。 感谢您对浉河区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特此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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