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失效时间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证明事项清理结果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20年09月09日 |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证明事项清理结果的通知
浉政办〔2020〕46号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证明事项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金牛物流产业集聚区,区政府各部门:
按照《信阳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信法政办〔2019〕28号)文件要求,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取消和保留区政府部门证明事项的通知》(浉政办〔2017〕106号)中公布的《浉河区政府部门保留的证明清单》中涉及的证明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涉及7个区直部门、8个证明事项。
经审查,此次清理需取消死亡证明、外出就读证明两个证明事项,保留其余六个证明事项。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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