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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浉河区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运营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1年05月10日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浉河区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运营实施意见的通知


浉政〔2021〕29号

各乡、镇、办事处,金牛物流产业集聚区,区政府相关部门:

《浉河区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运营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0日

浉河区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运营的实施意见

   

为加快建立浉河区保障性住房管理运营的长效机制,提高住房保障管理水平,确保保障性住房分配使用公平、资源配置高效、管理运营可持续发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保障和改善民生出发,进一步完善城镇基本住房保障体系,加大住房保障力度,提升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服务水平,让更多的困难家庭住有所居,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让人民群众住的更好、生活的更好,推进住房保障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主要内容

(一)建立和完善保障性住房准入制度

1、合理确定保障性住房分配标准。坚持保障群众基本住房需求的原则,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住房水平的一定比例,充分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和保障对象的支付能力,确定保障性住房准入标准和基本住房保障标准。将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收入、人均住房面积等作为主要参考指标,合理设定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优先解决城市低保、残疾、优抚、重病、已拆迁未安置家庭及需要安置的其他人群。

2、完善保障性住房分配办法,确保分配公平。区住房保障部门要定期向社会公布保障性住房房源情况及方案,明确待分配的保障性住房房源信息(地址、套数、户型标准)、分配对象范围、分配方式、申请条件及程序等,体现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3、完善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制度。在近几年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等制度运行的基础上,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现有工作机制,细化办理程序,明确审核职责。对经审核后的保障对象要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轮候制度要充分考虑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申请顺序等因素,使分配工作更加科学、规范。

(二)建立和完善保障性住房退出制度

建立住房保障家庭动态管理核查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收入核查监测体系,已入住保障性住房的家庭要定期申报收入、人口变化情况,民政、住建、辖区办事处要采取定期入户调查、社区和邻居访问等方式核查申报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审核结果,并将其作为保障性住房退出管理或租金调整的依据。加强对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家庭的退出管理,促进保障性住房资源合理配置和有效流转,确保保障性住房供求平衡。

(三)建立住房保障信息管理制度

1、建立保障性住房房源信息数据库。信息数据库内容主要包括:保障性住房数量、住房面积、配置类别、地理位置、社区和交通状况、周边公共服务、居住家庭基本信息等。

2、建立住房保障家庭基础信息数据库。数据库内容主要包括:家庭总人口及其年龄结构、就业情况、收入状况、受教育情况、健康状况、社会保障情况以及家庭住房状况、户籍类别等信息。

3、建立住房保障家庭信用评价信息数据库。数据库内容主要包括:家庭成员有无不良社会记录、家庭保障性住房租金交付记录、家庭财产和收入申报是否真实等。

(四)建立保障性住房中长期需求总量评估制度

保障性住房中长期需求总量评估是判断保障性住房总量供给不足、适量或者过剩的依据,也是政府总体把握保障性住房投资的依据。需求总量评估指标主要包括:城镇化率、10—20年城市总人口规划、城市现有总人口、城市人口按照收入分段比、近5年宏观经济增速、需保障家庭登记数量等。

(五)建立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制度

1、建立和完善保障性住房合同管理制度。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要依法与住房保障家庭签订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合同中应载明保障性房屋地址、性质、使用方式、租金水平、使用年限以及双方权利和义务、退出措施、违反保障性住房使用规定的处罚、法律责任、合同或协议解除条件等事项。

2、健全和完善保障性住房租金管理制度。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实行政府定价,由区价格主管部门、住房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辖区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及部分群众代表共同审议核定后报区政府批准实施,并向社会公布。对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依照有关规定申请租金减免。保障性住房租金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租金收入主要用于运营管理、住房维护等支出。

3、建立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制度。要结合住房保障家庭情况,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办法。要积极探索财政补贴与市场化管理相结合或保障性住房对象自主管理、财政适当补贴等符合实际、服务有效的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方式,确保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工作规范运行。

(六)建立保障性住房监督管理体制

建立对住房保障对象、保障标准、保障资金来源、补贴额度、保障期限、收入状况、档案审核、合同签订等实施情况的监管制度;建立和完善保障性住房的社会监督制度;设立保障性住房使用、管理、服务投诉电话,畅通住户反映诉求的渠道;建立健全对保障性住房准入、出租、出售、使用、监管等各个环节违法违纪行为的惩处制度。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对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负总责,及时研究解决保障性住房建设和运营中的重大问题。同时,要结合实际,建立有效的管理运营机制,加强住房保障管理机构力量,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群策群力抓好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

2、落实各方责任。保障性住房管理和运营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区住建局作为住房保障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要与同区级民政、公安、人社、市场监督管理、税务、住房公积金管理等部门和机构加强沟通协调,依据各自职责,合力促进保障性住房管理运营可持续发展。财政部门要将保障性住房管理运营工作经费纳入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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