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市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提质增效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02 16:56 信息来源:信阳市科技局 阅读次数:0 【字体:大中小】 分享到: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各相关平台依托单位:
为全力打造一流创新生态,不断培育和壮大我市主导产业,根据《信阳市重点实验室认定管理办法》《信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现就信阳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提质增效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质增效服务对象
2021年以前认定的市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见附件1)。
二、提质增效服务方式
为减轻各平台依托单位负担,本次提质增效服务工作采取依托单位自查、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推荐、市科技局抽查的方式进行。提质增效服务将按照各创新平台运行情况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对评估结果优秀的,在项目、经费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对评估结果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或取消其相应资格。
三、相关要求
(一)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要对各平台依托单位加强指导、督促与实地调研;认真组织各相关平台依托单位进行认真自查,填写《信阳市创新平台运行自查报告》(附件2)。
(二)《信阳市创新平台运行自查报告》是此次市科技局对创新平台进行提质增效服务的重要依据,各依托单位要认真、如实填报。对于未上报《信阳市平台运行自查报告》或填写数据、资料弄虚作假的,市科技局将直接撤销其相关资格,并将其列入科研诚信“黑名单”。
(三)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对各平台依托单位所上报的自查报告内容进行审核查验,确保所报数据真实有效。各县区在经过认真审核和实地调研后,对所辖区内平台运行情况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进行推荐(优秀等次不高于10%),并填写《信阳市平台提质增效服务推荐等次汇总表》(附件3)。市科技局将按照县区推荐意见,对合格等次以上的平台进行实地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10%。
(四)《信阳市平台提质增效服务推荐等次汇总表》、《信阳市创新平台运行自查报告》及电子版,由县区科技管理部门统一于2021年8月13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各平台对口管理业务科室。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高新技术与区域创新科8093680,农村科技科8093690,社会发展科技科8093679
市级重点实验室:
政策法规与基础研究科 6331405
邮寄地址:
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93号人防大厦三楼
附件:1.2021年以前认定的市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
究中心名单
2.信阳市平台运行自查报告
3.信阳市平台提质增效服务推荐等次汇总表
信阳市科技局
2021年7月29日
附件2:
信阳市 (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运行自查报告(提纲)
一、平台简介及基本情况
二、平台工作开展情况(取得成绩、成果转化情况、人才培养情况、产学研合作情况、仪器设备情况、争取经费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集下一步工作打算
(公 章)
年 月 日
附件3:
信阳市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提质增效服务推荐等次汇总表
县区科技管理部门: (公章)
序号 | 平台名称 | 依托单位 | 推荐等次 | 备注 |
注:推荐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不合格等次分为限期整改、撤销。
信阳市市级重点实验室
提质增效服务推荐等次汇总表
县区科技管理部门: (公章)
序号 | 平台名称 | 依托单位 | 推荐等次 | 备注 |
注:推荐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不合格等次分为限期整改、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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