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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浉河区电子信息智能装备制造产业政策支持指导性意见(试行)》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11-22 17:39 信息来源:区工信局 阅读次数:0 【字体: 分享到:

 

一、《意见》的起草背景和目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电子信息智能装备制造产业政策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我区实际,现就推进电子信息、智能装备制造产业招大引强、扶优扶强工作,制定本意见。

二、《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共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明确电子信息、智能装备制造产业招大引强政策支持门槛从行业地位、固定资产投资、上缴税款等指标明确了落户并享受区的电子信息、智能装备制造产业招大引强政策支持条件的企业

第二部分是支持政策。从厂房优惠政策、产业扶持资金、搬迁设备补贴、奖励政策、支持企业上市挂牌融资等5个方面进行的规定。

第三部分是政策适用原则。分别是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其他扶持政策规定(含上级部门要求市、区配套或负担资金的政策规定)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被扶持企业10年内不得迁离注册地、不改变在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不减少固定资产。否则,将依法全部追偿给予的相关政策支持资金对未兑现合同约定投资额、税收贡献度等且已享受上述政策的企业,依法全部退还给予的相关政策支持资金投资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相关企业,由区政府“一给予政策支持落地

第四部分是《意见》执行时间。本意见自2021年5月1日起执行,原有政策与此意见不一致的,以此意见为准。

第五部分是本指导性意见由区政府负责解释。

三、《意见》出台的重要意义

《意见》进一步完善了政策措施,为浉河区电子信息和智能制造产业加快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推动实现浉河区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创新升级和倍增发展。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 关于浉河区电子信息智能装备制造产业政策支持指导性意见(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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