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食品药品安全 > 专项整治

信阳市浉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传销行为线索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10 08:46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0 【字体: 分享到:

为深入贯彻落实《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打击网络传销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要求严厉打击传销违法行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依据《刑法》和禁止传销条例》,现决定从公告发布之日起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传销行为线索。

一、征集线索范围

重点聚焦美容护肤、保健养生、投资理财、创业、招聘、股权分红、网络(电视)购物、电商平台、教育培训、心理咨询等领域,美容院、养生会所、宾馆酒店、写字楼、社区、网络商城等重点场所以网络方式从事传销的行为

(一)网络购物型传销。打着电子商务”“消费返利等旗号社交电商”“分享经济”“自用省钱、分享赚钱”“消费商”“消费赚钱”为噱头建立网络购物平台借助社交软件以人际网络营销的方式进行宣传推广的传销活动。

(二)网络投资理财型传销。打着资本运作”“股权投资等旗号攀附曲解金融创新战略和社会热点概念以高额返利、创新回报为诱饵吸引群众参与的传销活动。

(三)网络创业型传销。打着居家创业”“隔离经济”“网络兼职等旗号动动手指轻松赚钱等话术吸引群众加入从事视频点赞、视频观看、广告点击、会员卡销售的传销活动。

(四)其他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网络传销活动。

二、举报事项

传销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调查核实,依法查处,并为举报人保密;经调查属实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举报材料应当包括: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涉嫌从事传销行为的相关事实和证据材料。相关基本信息和证据材料应当真实、客观。

市场监管局举报电话:12315

电子邮箱:shj104104@163.com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信阳市浉河区建设路113号浉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04室)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举报!

特此公告。

    

              信阳市浉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5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