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介绍
发布时间:2023-02-21 17:37 信息来源:浉河区信访局 阅读次数:0 【字体:大中小】 分享到:
(一)协调指导全区信访工作,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和规章草案,推动区委、区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受理人民群众给区委、区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来访、网上信访和民声手机短信,为来信来电来访群众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
(三)负责向区委、区政府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分析信访形势,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建议。
(四)承办上级党和国家机关向区委、区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和区委、区政府及领导同志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向乡镇(办)和有关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五)协调处理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信访突出问题和突发信访事件;对重要信访事项实施个案监督,并提出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六)负责征集、处理人民群众对本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等各项建设事业发展的重要建议;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协调、指导、推动全区信访系统信息化建设。
(七)协调组织区级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负责中央、省、市、区党代会、人代会期间等重要时期的信访稳定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驻京、驻省、驻市信访劝返工作。
(八)承担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区政府受理的信访事项复查工作。
(九)承担信阳市浉河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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