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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15 11:12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0 【字体:大中小】 分享到:
截至5月11日,未收到公众反馈的意见。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开展相关工作,推进《信阳市浉河区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尽早出台实施。
信阳市浉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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