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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23年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17 15:52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0 【字体: 分享到:

各乡镇经济发展办:

  为加快推进我区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不断提升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根据《信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信阳市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信农〔2023〕5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按照自愿申请,所在乡镇及农业部门参与共同评议的程序,现向社会公开遴选不少于2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现将遴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依托现有农业示范区、科研教学推广单位自有试验示范基地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

  二、示范展示基地具备的条件

  1.示范基地所属单位(科研教学推广单位试验示范基地、良种繁育场、种养大户、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并拥有自主产权或合同期在10年以上的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等)应在市场监管正式注册。

  2.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较强的技术力量;有能力定期举办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活动。

  3.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比较规范。

  三、示范展示基地的职责

  1.示范展示基地要明确技术指导专家,负责对每一项技术管理措施的效果进行详细观察、记载、总结,建立专门的生产记录和技术管理档案。

  2.每个示范展示基地至少与1个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市级及以上农业科研院校(所)紧密对接,发挥试验、展示、示范、培训作用,提升农技服务效能,促进产业提质增效。

  3.示范展示基地要开展“一业为主、多种示范”新品种和新技术的试验推广、技术集成、对比展示和技术培训等工作。

  4.要发挥示范辐射带动作用,示范展示基地年开展农业主推技术试验示范不低于3项、开展观摩、培训次数不少于4次的,使其成为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基地、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农技人员、种养大户和农民科技培训基地、农情信息采集和传播基地、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基地。

  四、示范展示基地享有的权利

  示范展示基地确定后,对购买农业机械、农(兽)药、肥料、可降解农膜、饲料、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中药材种苗、试验设施装备等物资及开展农业先进适用技术集成熟化、试验示范、组织观摩和培训等补助;利用农业科技网络书屋等现代化手段开展技术服务按国家规定资金比例给予适当补助。

  五、遴选程序

  由基地自愿申请,填写《浉河区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供基地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于2023年8月21日前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浉河区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与科技教育股。由浉河区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认定,并授予“全国农技推广试验示范基地”标牌。

  联系人:林作坤

  联系电话:0376-6652029

  电子邮箱:shqzzyg@163.com

  附件:浉河区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报表

附件.浉河区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报表.docx


  信阳市浉河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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