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浉河区2023年稻谷生产者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6 14:51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0 【字体:大中小】 分享到:
各乡镇、涉农办事处经济发展办:
为做好稻谷生产者补贴发放工作,现将《浉河区2023年稻谷生产者补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信阳市浉河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26日
浉河区2023年稻谷生产者补贴实施方案
为保障农民种粮收益基本稳定,切实完成2023年稻谷生产者补贴发放任务,根据信阳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23年稻谷补贴资金的通知》(信财指〔2023〕2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二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精神,按照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的总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化稻谷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增强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灵活性和弹性,更加有效地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实施稻谷补贴政策,切实保护好种粮农民利益,引导增加绿色优质稻谷供给,适应我国农业高质量发展要求,更好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二、基本原则
(一)因地制宜,分级负责。结合稻谷种植面积、粮食(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市场化收购、农民意愿等,细化工作措施,落实补贴政策,让稻谷生产者受益。
(二)突出生产,保障重点。此项补贴同特定作物稻谷挂钩,与其他涉农补贴相区分,提高补贴资金的精准性和指向性,切实稳定稻谷生产能力,确保口粮安全。
(三)加强引导,调整结构。切实贯彻落实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战略,资金使用要有利于引导种植结构调整,促进优质稻谷稳定供给。
(四)严格监管,提高绩效。依法依规开展稻谷补贴政策落实工作,规范稻谷补贴工作程序,严格稻谷补贴资金监管,加快稻谷补贴支出进度,提高稻谷补贴使用绩效。
三、实施内容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是2023年度全区行政区域内合法耕地(即通过合法程序获得合法经营权)上的稻谷实际生产者(包括农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坚持“谁种补贴谁”原则,补贴资金发放给实际种植者。对于流转土地,流转合同明确约定补贴归流出方(农民)的,按合同约定执行;流出后再行转包的,转出方不得申报稻谷生产者补贴,由实际种植者申报补贴;农民专业合作社由实际种植水稻的合作社成员单独申报;国有农场单独上报。各乡镇办工作人员要严把审核关,避免重复发放。
(二)补贴依据。坚持“不种不补,种多少补多少”原则,补贴以生产者当年实际种植的稻谷面积为依据,不包括在国家和省已明确退耕的土地、未经批准开垦的土地或禁止开垦的土地上的稻谷种植面积,不包括已被政府征用并获得补偿、暂时未能开发使用的耕地上的稻谷种植面积等。
(三)补贴资金规模与补贴标准。根据《关于拨付2023年稻谷补贴资金的通知》(信财指〔2023〕237号)文件规定,2023年我区稻谷生产者补贴标准在50元/亩的基础上,上下浮动不得超过30%。我区将根据补贴资金总额和核定的种植总面积在浮动标准之内确定补贴标准。
四、工作流程
(一)村级公示。各村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填制《浉河区2023年稻谷生产者补贴清册》(见附件1,以下简称《清册》),并对补贴对象、面积等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要充分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公示无异议后,村委会将《清册》报各乡镇办人民政府。
(二)乡级核实。各乡镇办人民政府负责组织人员对《清册》相关事项以及公示情况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将《清册》Excel电子版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同时填制《浉河区2023年稻谷生产者补贴分村汇总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汇总表》),于2023年10月15日前经政府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签字,附正式文件后报区农业农村局。
(三)区级汇总。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对各乡镇政府报送的《清册》内容进行汇总,确认与各乡镇办上报《汇总表》全部一致后,组织编制全区《清册》;不一致的由乡镇办重新核实后上报。全区《清册》完成后由区农业农村局将数据上传至河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系统。
(四)资金发放。区农业农村局根据上传“一卡通”系统数据核算出补贴标准,并录入“一卡通”系统。区财政局根据“一卡通”系统数据协调各金融机构进行资金发放工作。因各种原因造成补贴面积漏报、少报的,由相关乡镇办和村委会自行妥善处理,区财政不予补发漏报、少报的补贴资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办要充分认识实施稻谷补贴政策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时间节点,确保工作按时顺利进行。有关部门要合理分工,明确责任,密切配合,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折不扣落实补贴政策。
(二)规范发放流程。各乡镇办要严格按照补贴发放规定和发放流程,做好补贴面积登记造册、公开公示、核定和社保卡信息收集等工作。各乡镇办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对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的真实性负责,区农业农村局对各乡镇办上报的数据进行汇总,区财政局根据区农业农村局汇总的补贴面积和补贴金额通过河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系统直接打卡发放到户。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办要充分利用各种便捷有效的媒体做好稻谷补贴的宣传,公布补贴内容、补贴对象、补贴条件与标准、操作程序等相关内容,做到公开透明。可通过宣传报道、发放明白纸等渠道加强政策宣传,让农民群众广泛知晓,为补贴政策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四)加强监督指导。各乡镇办要加强协调配合,强化政策落实和资金监管,杜绝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等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凡发现在落实补贴政策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挪用、冒领、套取补贴资金的,按照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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