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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信阳市浉河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及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3-09-16 16:18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0 【字体: 分享到:

  关于公开征求《信阳市浉河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完成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的试点任务,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及土地使用权人利益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2〕34号)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6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浉河区实际,信阳市浉河区自然资源局起草了《信阳市浉河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将文本向社会公布,欢迎各界人士于10月16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对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

  一、来信请寄信阳市浉河区自然资源局用地股收,信封右上角请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

  二、将意见和建议发送电子邮箱xygtefj@163.com。

  三、将书面意见和建议送至信阳市浉河区自然资源局用地股。

  特此公告。

  信阳市浉河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16日

  关于《信阳市浉河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2023年3月,依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64号)文件精神,浉河区入选河南省首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17个省级试点。为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行为,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保障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进一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区自然资源局起草了《信阳市浉河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试行)》)。现将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办法(试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作出“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的重要部署。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制定《办法(试行)》是贯彻实施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土地管理法》的细化落实。

  《办法(试行)》是试点工作的统领性文件,《办法(试行)》的制定,有利于规范我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行为,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保障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进一步推动我区农村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

  二、《办法(试行)》的起草过程

  为更好地推进浉河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积极组织开展调研论证,收集整理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2〕34号)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64号)文件精神,借鉴试点地区先进经验,结合浉河区实际,总结了相关管理机制经验,起草了《信阳市浉河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三、《办法(试行)》的主要内容

  《信阳市浉河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共七章二十条,主要包含以下内容:一是总则,明确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指导思想和相关概念定义,明确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范围。二是入市主体、条件,明确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主体和入市条件。三是入市程序,明确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程序。四是收益分配,明确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和收益分配;五是二级市场,明确关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转租、抵押的相关规定。六是开发利用监管,明确开发利用和批后监管以及使用权收回的情形。七是附则,明确《办法(试行)》的施行日期及最终解释权。

  四、《办法(试行)》解决的主要问题

  一是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入市进行规范,建立完善的入市管理制度,包括入市规则、入市程序、权益保障等方面。

  二是完善收益分配机制。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后的收益分配进行规定,确保收益分配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三是规范土地使用行为。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使用行为进行规范,包括二级市场交易、用途管制等方面。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进行有效的监管,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信阳市浉河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16日


信阳市浉河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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