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 河南省人民政府网站 | 信阳市人民政府网站
无障碍浏览 登录 | 注册
首页 > 结果反馈
发布时间:2023-10-16 16:37 信息来源:区自然资源局 阅读次数:0 【字体:大中小】 分享到:
截至10月16日,未收到公众反馈的意见,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开展相关工作,推进《信阳市浉河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分配指导意见(试行)》尽早出台实施。
信阳市浉河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