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浉河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六个文件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1-19 09:30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0 【字体:大中小】 分享到:
《浉河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六个文件已于近日印发,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10号)和信阳市人民政府《信阳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区司法局结合我区工作实际,起草了《浉河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六个文件,并向相关区政府组成部门书面征求意见,形成该《浉河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六个文件。
二、制定依据
《信阳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等六个文件
三、具体内容
(一)、浉河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
一是明确目录征集和审核主体。区政府办公室是本地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主管部门,具体工作由区司法局承担,负责组织制定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二)、浉河区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规则
一是明确公众参与原则。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遵循广泛性、便民性、实效性原则。
二是明确实施主体。决策事项的承办单位负责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浉河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
合法性审查内容主要包括:决策事项是否属于决策机关的法定权限;决策草案的形成是否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决策草案内容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政策的规定。
(四)、浉河区重大行政决策督查工作规则
区督查局负责组织开展本级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督查。
(五)、浉河区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规则
决策后评估情形包括:重大行政决策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其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明显未达到预期效果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提出较多意见的;
(六)、浉河区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管理办法
明确重大行政决策启动、征求意见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公布决策、健康影响评价等各环节档案管理要求。
(七)适用范围、期限
文件适用于信阳市浉河区行政区域内。
四、解读单位及解读人
解读单位:区司法局
联系方式:0376-6965005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浉河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六个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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