浉河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4年区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8 10:25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0 【字体:大中小】 分享到:
各乡镇、涉农办事处经济发展办:
为促进我区农民合作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示范社带动作用,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区农业农村局决定开展2024年区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区级示范社申报
(一)名额分配。各乡、镇、涉农办事处推荐申报数量不超过3家,有具体扶持政策的乡镇,名额可适当增加。
(二)申报条件及程序。申报条件要符合《浉河区区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规定的标准,对带贫成效明显的农民合作社,申报标准可适当放宽。
(三)申报材料
1.各乡镇、办事处推荐的正式文件
2.2024年区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名单汇总表
3.浉河区区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书
二、有关要求
(一)各乡镇、涉农办事处经济发展办要切实做好区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申报与监测工作,该项工作将作为2024年申报市级示范社的参考依据。
(二)以上申报材料的纸质版、电子版请于2024年4月12日前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376-6653863
邮 箱:shagri@126.con
附件:1.2024年区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名单汇总表
2.浉河区区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书
浉河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8日
附件1.2024年区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名单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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