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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切实维护老年人权益

发布时间:2024-05-16 09:46 信息来源:浉河区司法局 阅读次数:0 【字体: 分享到:

  广泛推行首问首办、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等工作制度,开辟绿色通道,为老年人提供“四优一上”服务,即优先解答、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上门服务。对经济困难、无生活来源的老年人,免于经济困难审查,全程监督指导案件办理,提升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坚持“援调衔接”,发挥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各类调解组织作用和预防排查功能,对涉及老年人的争议纠纷,坚持应调尽调,化解隐患,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依托“每月18日村(居)法律顾问集中服务日”,组织司法所、律师事务所以《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为主题,举案据典,深刻剖析,不断提高老年人防范意识。2024年以来,共受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9件,挽回经济损失约45万余元;申城公证处共上门服务5次,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减免公证费1000余元;人民调解中心共调解结案老年人案件5件,涉及金额达20余万元;开展老年人专项普法宣传活动10余次,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共800余份,切实守护老年人的“钱袋子”。(区司法局 黄新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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