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024-00089 | 失效时间 | |
发文机关 |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4年10月27日 |
标 题 |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浉政〔2024〕11号 | 发布时间 | 2024年10月27日 |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SSHD-2024-ZF001
各乡、镇、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根据《信阳市司法局 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规章政策清理的工作安排》要求,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对截至2024年4月底之前,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现行的歧视和区别对待不同所有制、不同规模、不同地域企业的各种规定,特别是对民营企业存在歧视的规定,范围包括区政府及所属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各类政策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通知如下:
一、本次清理共涉及两个方面,一是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31件,其中涉企类规范性文件21件、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规范性文件0件,决定保留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28件,废止3件。二是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各类政策文件0件。
二、宣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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