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2025-01-14 16:05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0 【字体:大中小】 分享到:
(一)办公室(政务信息化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宣传、接待、保密、计划生育、平安建设、对外联系、督办查办、安全保卫、后勤服务工作;承担局机关及二级机构的政务信息化方面的职责,开展本单位门户网站的建设、运行管理和内容保障工作;承担局机关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政务信息使用、利用和实时更新情况;利用网络平台,推进办公现代化;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相关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普法宣传等工作;组织开展综合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重要课题调研、新闻宣传、舆情管理等工作;协调专家咨询和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有关信息化建设和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二)就业促进工作股(人力资源市场股)。制定全区统筹城乡就业规划、计划和规定,促进劳动者公平就业;拟订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参与拟订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牵头拟订全区 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拟订就业援助、特殊群体就业等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国(境)外相关人员(不含专家)来源河区工作的管理意见并组织实施;实施就业统计监测制度;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方案,指导人力资源社会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按规定承办接收大中专毕业生事宜。拟订全区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措施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拟订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县区之间劳务协作、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发展家庭服务业相关政策,统筹指导区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和相关信息工作;组织拟订全区技能 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拟订全区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指导开展技工院校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职业技能鉴定和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拟订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规划、计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对全区企事业单位的培训工作进行指导。承担浉河区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信阳市浉河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信阳市浉河区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信阳市浉河区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职称股(专业技术管理股)。负责落实国家、省 市深化职称改革政策,组织拟订我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贯彻落实职称分类评价标准,对职称的整体数量和结构进行宏观调控;负责对全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进行审核备案;负责职称评审委员会核准备案和评审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推进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参与人才政策和人才发展规划的拟订工作;拟订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选拔培养;承担组织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优秀人才的选拔和管理工作;拟订博士后与留学回国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开展博士后学术交流,科研成果转化和推广。
(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负责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拟订并完善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管理、考核奖惩等政策并指导实施;按规定承办区直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除外)人员、机关工勤人员的年度考核、调配事宜。按照管理权限承办相关人事管理备案事宜。(五)工资福利股(离退休人员管理股)。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的贯彻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 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和动态调整工作,承担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负责区直及部分中央、省、市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调整和变动工资、有关福利待遇审批工作;研究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制度及疾病、工伤、死亡、生育停工期间的待遇政策;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离休、退休、退职待遇政策的落实工作;负责区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离休、退职和离休人员增加离休费的审批;负责区直事业单位和机关工勤离退休人员享受护理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审批;办理区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享受特殊贡献待遇的审批事宜;负责区直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工作人员、机关工勤和企业干部参加工作时间及工作年限认定等工作;负责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延长离退休年龄审批。
(六)社会保险股(挂洲河区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拟订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 实施意见,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拟订企业(职业)年金政策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完善基金预测预警制度;拟订职工因病非因公死亡待遇实施方案、企业职工离退休办法,负责对全区企业职工退休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拟讨全区失业保险实施意见、标准和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失业监测和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控制较大规模失业和经济 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方案;负责全区失业保险经办业务的指导、监督、考核工作;拟订全区城乡居民基本 养老保险 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规划、标准和运行机制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核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安置措施;拟订全区工伤保险实施意见、规划和定点医疗机构、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拟订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规范全区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协调处理涉及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 重大 事项和疑难问题。负责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拟订全区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及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和养老保险基金运营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按规定权限组织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编制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按职责分工组织指导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移送工作;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工作。
(八)仲裁信访股。拟订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组织、基础保障、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协 调组织处理 重大 劳动人事争议;承担浉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综合协调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承办区委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工作任务;负责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九)劳动保障监察股。落实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指导乡镇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协调跨区域的重大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负责全区有重大影响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社会公布工作;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用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指导和调控政策,拟订最低工资标准,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实施国家工时及休息休假和假期等相关制度规定。承担信阳市浉河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人事财务股。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外事工作;承担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指导直属 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所属二级机构的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局属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
(十一)行政审批股。负责全区人社系统行政审批事项的督查办理、组织管理与协调服务;承担行政审批改革的相关工作;实施全区人社系统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含分中心)的集中审批、现场审批和联合审批工作;承担全区人社系统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含分中心)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工作;承担全区人社系统行政审批政务公开、统计分析等工作。机关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和工会等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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