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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2023-00002 失效时间 有效
发文机关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年02月01日
标  题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浉河区主导产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的通知
发文字号 〔2023〕1号 发布时间 2023年02月01日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浉河区主导产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筹建处),区直各部门:

《浉河区主导产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已经区政府第十四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日

 

浉河区主导产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

 

为加快我区主导产业(茶产业、文旅产业、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政策。

一、政策适用条件

注册且纳税在浉河区,固定资产投资不得低于2000万元的主导产业,且投产一年内必须进入“四上企业”。

二、政策支持内容

(一)土地保障

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低于1亿元的茶产业、预制菜产业项目,原则上进入标准化厂房;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亩均投资强度不低于200万元的,优先提供用地;文旅产业项目,用地需出让的实行计划打包、点状供地,根据投资方需要可以先租后让、租让并举,涉及经营权的,通过产权交易平台有序合法流转。

(二)厂房优惠

辖区内租赁厂房的茶产业、预制菜产业企业,生产性用房面积不得低于租赁总面积的80%。租金前三年全免,后两年减半,先缴后补,区财政1个月内补贴到位。

(三)经济贡献鼓励

从企业投产之日起三年期内,按其当年对地方经济贡献量给予50%奖励。对法人代表及高管,可按照个人对地方综合贡献的100%给予奖励,期限三年。

(四)融资支持

区属国有企业根据市场化要求,可以采取“国企股权投资+优质项目”模式,以入股、基金投资等形式进行合作。

(五)“一事一议”

对投资亿元以上的茶产业、预制菜产业企业,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文旅产业企业,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民宿企业(包含地方配套资金),以及符合我区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头部企业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三、附则

(一)本政策为主导产业通用性优惠政策,其他详细优惠条款见茶产业、文旅产业、预制菜产业优惠政策细则。

(二)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浉河区主导产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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