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023-00002 | 失效时间 | 有效 |
发文机关 |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年02月01日 |
标 题 |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浉河区主导产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2023〕1号 | 发布时间 | 2023年02月01日 |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浉河区主导产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筹建处),区直各部门:
《浉河区主导产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已经区政府第十四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日
浉河区主导产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
为加快我区主导产业(茶产业、文旅产业、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政策。
一、政策适用条件
注册且纳税在浉河区,固定资产投资不得低于2000万元的主导产业,且投产一年内必须进入“四上企业”。
二、政策支持内容
(一)土地保障
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低于1亿元的茶产业、预制菜产业项目,原则上进入标准化厂房;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亩均投资强度不低于200万元的,优先提供用地;文旅产业项目,用地需出让的实行计划打包、点状供地,根据投资方需要可以先租后让、租让并举,涉及经营权的,通过产权交易平台有序合法流转。
(二)厂房优惠
辖区内租赁厂房的茶产业、预制菜产业企业,生产性用房面积不得低于租赁总面积的80%。租金前三年全免,后两年减半,先缴后补,区财政1个月内补贴到位。
(三)经济贡献鼓励
从企业投产之日起三年期内,按其当年对地方经济贡献量给予50%奖励。对法人代表及高管,可按照个人对地方综合贡献的100%给予奖励,期限三年。
(四)融资支持
区属国有企业根据市场化要求,可以采取“国企股权投资+优质项目”模式,以入股、基金投资等形式进行合作。
(五)“一事一议”
对投资亿元以上的茶产业、预制菜产业企业,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文旅产业企业,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民宿企业(包含地方配套资金),以及符合我区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头部企业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三、附则
(一)本政策为主导产业通用性优惠政策,其他详细优惠条款见茶产业、文旅产业、预制菜产业优惠政策细则。
(二)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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